自住售屋 ‧ 換屋時稅金
♦ 3,000萬特別控除
自住售屋時,與持有自住物件的長短無關,只要符合一定要件,都可從讓度所得中享有最高3,000萬元的特別控除特例。
計算方式
稅 率 |
5年以下所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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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得稅30% (30.63%)+住民稅9% |
5年超過10年以下所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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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得稅15% (15.315%)+住民稅5% |
超過10年所有 |
6,000萬以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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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得稅10% (10.21%)+住民稅4% |
超過6,000萬的部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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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得稅15% (15.315%)+住民稅5% |
♦ 換屋特例
售屋價格在一億日圓以下且居住10年以上的狀況,以持有10年以上的條件,可適用於換屋特例。
計算方式
♦ 住宅售屋虧損扣抵特例
出售居住期間超過5年的自住物件時,當有損失發生的情況,該損失可從其他所得中扣除之特例。
1
自住住宅換屋時發生售屋損失時,可於其他所得合併計算損益,有赤字的情形發生時,該損失可於隔年起的3年內申報扣抵。
2
自住住宅售屋時所發生的損失中,住宅貸款殘債超過售屋費用的情況,其差額可作為計算損益的限度。當有赤字的情形發生時,該損失可於隔年起的3年內申報扣抵。
平成25年起的所得稅之外也同時徵收復興特別稅。()為包含復興特別稅之稅率
出售投資用不動產時稅金
稅額的計算方式
稅 率 |
讓渡 所得稅 |
長期讓渡所得 (售屋年的1月1日時間點的持有期間超過5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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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率15% (30.63%) |
短期讓渡所得 (持有期間短於5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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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率30% (30.63%) |
讓渡 住民稅 |
長期讓渡所得 (售屋年的1月1日時間點的持有期間超過5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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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率5% |
短期讓渡所得 (持有期間短於5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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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率9% |
♦ 特例
提前取得土地等的讓渡時特例
超過5年時間點讓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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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渡利益中扣除1,000萬日圓的特別控除 |
出售施工優良建築住宅的土地情況
長期讓度所得 (售屋年的1月1日時間點的持有期間超過5年) |
2,000萬日圓以下 |
2,000萬日圓超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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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得稅10%(10.21%) ‧ 住民稅4% |
所得稅15%(15.315%) ‧ 住民稅5% |
平成25年起的所得稅之外也同時徵收復興特別稅。()為包含復興特別稅之稅率